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是會寫離婚協議的,在離婚協議書上將財產分配清楚,車子歸屬于誰,誰就有義務去還接下來的貸款,如果車貸還不起可以把車賣了分錢,這個都是看雙方協商的。
夫妻貸款買車,在婚姻存續期間貸款買車,則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還處于還款的階段,欠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雙方可以對車輛進行協商,比如協商車輛歸屬男方,那么男方就需要承擔剩余車貸的還款義務。或者車輛歸屬女方,則由女方來還車貸。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如何處理車貸,這個主要是看車貸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根據規定,婚后無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車,車輛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一般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也可走法律途徑讓司法機關判決。司法機關判決此類案件的習慣是以誰名義貸款就把車判給誰,另一方則要支付一半的車款。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車輛是在婚前貸款買的,登記本寫了誰的名字就屬于誰,現在很多男生為表忠誠,貸款買車會寫女朋友的名字然后自己還貸款,這種情況就相當于將車贈送給女方,所以車是女方的。
雙方分開之后,男方基本上不會再還車貸,如果女方也不還,那么車輛就會被貸款機構走法律途徑查封拍賣,用拍賣所得抵償剩余車款。
根據法律規定,汽車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同時車貸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汽車的歸屬權屬于誰,相應的債務就歸誰。因此,夫妻在離婚以后,擁有汽車的一方要承擔還款責任,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汽車的歸屬權,夫妻雙方有兩種方法來確定:
1、夫妻雙方進行友好協商,確定汽車歸屬權并在離婚協議中注明歸屬和車貸承擔者;
2、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定汽車歸屬權和相應的債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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