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有很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比如你剛提出離職,卻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時候,你想要的生育險統統沒了,只能自己花錢去承擔一切。那么,提出離職后還能回去嗎?這得看你公司那塊怎么想,基本上是什么希望的。
離職后,又想回去上班,是否能回去,我們應該從幾方面進行分析
無論什么情況,個人離職后,和企業之間,已經結束了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結束了勞務關系,你可以找自己的新工作,企業,也可以找人從事你以前從事的工作,既然和企業沒有什么關系,那么你也可以回去重新應聘,重新建立與企業的合作
離職后發現懷孕了,能回去上班,這個是你的權利,但是需要重新面試,這個在很多企業都有相關的規定,對于離職的員工,一切的薪資和福利待遇,都從新開始,就跟新員工沒有什么區別,除非你離職后,是企業主動找你,要求重新聘請你回去,否則你回去的意義不大
所以單單從個人角度講,你是能回去的,為了賺錢,沒有什么放不下,至于很多人說好馬不吃回頭草,也只是別人的指導意見,按照自己的想法即可,想回去,就主動找領導說明情況
一般來講,對于已經離職的員工,除非當初離職有正當的理由,否則,離職后,是很難會被返聘的,因為離職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心既然已經不再企業,企業為什么還要錄用你呢?雖然在企業招聘過程中,你有權利重新遞交簡歷,但是企業選擇與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想回去的原因,是自己懷孕了,也可以理解為離職后,發現懷孕了,找不到好的工作,就想在原來的公司,先干幾個月,剛好就到產假了,既然你能想到HR也能想明白,那么易地而處,你作為HR,會錄用你嗎?
綜上,你的情況,如果企業愿意錄用你的情況下,你是可以回去工作的,沒有什么不好,但是從個人十多年的工作經驗來看,應該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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