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從事食品行業、服務行業等與人會直接接觸的一些行業時,是需要辦理健康證的,這樣才能上崗,這是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所以如果是有一些傳染性疾病之類的會影響到安全衛生的,一般是不好辦理健康證的。一般這幾種情況是辦理不下來的哦。
我國食品衛生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一般情況下,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胃腸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妨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予辦理健康證明。目前患有或者攜帶甲乙型流感病毒和新冠肺炎患者不能申請健康證明。
健康證不合格的原因一般有這幾個。可能是肝功能異常所致,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高兩倍以上,需要進行保肝和抗炎治療。 同時,甲肝,抗體乙肝五項,丙肝抗體,戊肝抗體需要檢查,并排除病毒性肝炎。也可能是由于前胸片和側胸片上存在結核,需要進一步檢查。也可能是由于大便常規、細菌培養檢出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等腸道傳染病菌。
傳染性皮膚病不能申請健康證明。 如單純皰疹、尋常疣、皮膚結核、頭癬、手足癬等。皮膚病癥狀不特別嚴重的,通常可以申請健康證。
申請健康證,需要經過化驗室仔細檢查才能確認。如果沒有其他傳染病,可以申請健康證明。另外,有皮膚病的最好到醫院皮膚科檢查,看具體情況,仔細檢查后再采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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